本报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2〕4号)、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九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湖南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长银发〔2022〕 97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南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的通知》(长银办〔2022〕197号)、《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方案的通知》(郴银办〔2023〕3号)的披露要求,秉持真实性、及时性、一致性及连贯性原则进行编制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桂阳村行2022年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3.20.doc